格式:pdf
大小:12KB
頁數: 7頁
長春市房屋買賣合同 【篇一:長春市房屋買賣合同 (敲定版 )】 長春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 出賣人: 買受人: 說 明 1、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,由長春市建設委員會和長春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共同制定,適用于本市行政區(qū)域內國有土地上的存量房買賣。 存量房,即二手房,是指通過辦理轉移登記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 屋。 2、簽訂本合同前,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有 關證書和證明文件。 4、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自愿、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,任 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。為體現雙方自愿的原則, 本合同文本相關條款后留有空白行,供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。 合同生效后,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視為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。 5、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居間或代理服務達成交易的,所簽訂的 《房屋出售委托協(xié)議》、《房屋購買委托協(xié)議》應當作為本合同的 附件;通過設立 “專用賬戶 ”的房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