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式:pdf
大小:567KB
頁數(shù): 2頁
上期內(nèi)容:(三)怎樣制定談判文件和詢價通知書下期預告:(五)競爭性談判程序根據(jù)《政府采購法》,政府采購的采購方式有公開招標、邀請招標、競爭性談判、單一來源采購、詢價以及國務院政府采購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。作為國務院政府采購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,財政部于2014年12月31日出臺了《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》(財庫[2014]214號),認定競爭性磋商為政府采購方式。由此,目前的政府采購的方式包括公開招標、邀請招標、競爭性談判、單一來源采購、詢價和競
格式:pdf
大?。?span class="single-tag-height">6KB
頁數(shù): 3頁
- 1 - / 3 政府采購采購人誠信承諾書 我單位自愿參與政府采購活動,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等相 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 堅守公平、公正、公開,并無條件地遵守采購活動的各項規(guī)定, 我單位鄭重承諾:如果在政府采購招標活動中有以下情形的 ,愿接受政府采購監(jiān)管 部門給予相關處罰并承擔法律責任。 (一)未依照政府采購法及相關規(guī)章規(guī)定的方式實施采購;應當采用公開招標 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購; (二)擅自提高采購標準;不合理設定采購需求,搞奢侈浪費、盲目攀比不切 實際,給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造成損失; (三)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; (四)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(xié)商談判; (五)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(nèi)確定中標人;中標、成交通知書發(fā)出后不與中標、成交 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;向中標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為簽訂合同條件; (六)與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; (七)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