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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建造師工資補助的有關規(guī)定 建設工程管理現行要求, 在工程建設中, 需要按規(guī)定配備建造師 (含臨 時建造師)。建造師(含臨時建造師)在工程建設中負有一定責任,是公司 技術骨干人員。為明確建造師(含臨時建造師)補助標準,經公司研究, 作如下規(guī)定: 一、所有中標項目建造師(含臨時建造師)補助(指不到位)均按以下規(guī) 定收費: 1、工程造價在 1000萬元以內,每人月收 2000元。 2、工程造價在 2000萬元以內,每人月收 3000元。 3、工程造價在 3000萬元以內,每人月收 3500元。 4、工程造價在 5000萬元以內,每人月收 4000元。 5、工程造價在 1 億元以內,每人月收 5000元。 6、工程造價在 1 億元以上,每人月收 6000元。 二、直接掛靠、議標工程項目有占指標上網公示的建造師(含臨時建造師) 補助也按上述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不占指示的另外協(xié)商。 三、中標項目一級建造師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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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 于 建 立 建 造 師 制 度 的 若 干 問 題 — — 建 設 部 建 筑 市 場 管 理 司 副 司 長 王 早 生 2 0 0 3 - 0 4 - 1 5 ????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管理,提高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業(yè)技術人員素質,規(guī)范施工 管理行為,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》 、《建設工 程質量 管理條例》,我國決定建立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制度。人事部、建設部于 2002年 12 月 5 日聯(lián) 合下發(fā)了《關于印發(fā)〈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制度暫行規(guī)定〉的通知》 (人發(fā) [2002]111 號), 印發(fā)了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制度暫行規(guī)定》 。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制度是一項重要的改革舉措和 制 度 創(chuàng) 新 , 必 將 對 我 國 建 設 事 業(yè) 的 發(fā) 展 帶 來 重 大 而 深 遠 的 影 響 。 一 、 建 立 建 造 師 執(zhí) 業(yè) 資 格 制 度 的 重 要 性 和 必 要 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