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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分包,是指施工承包商將其所承包工程發(fā)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(yè),完成施工任務的活動。隨著電力建設參建隊伍結構的變化,違法施工分包已成為電力工程管控的難點和重點,分包任務完成的好壞直接影響工程規(guī)范管理、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。國家審計署在對西電東送工程項目審計時發(fā)現(xiàn)一起違法分包案例:該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金額為1.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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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例一】 背景: 某辦公樓的招標人于 2000年 10月 11日向具備承擔該項目能力的 A、B、C、 D、E 5家承包商發(fā)出投標邀請書,其中說明, 10月 17~18日 9至 16時在該招 標人總工程師室領取招標文件, 11月 8日 14時為投標截止時間。 該 5家承包商 均接受邀請,并按規(guī)定時間提交了投標文件。但承包商 A 在送出投標文件后發(fā) 現(xiàn)報價估算有較嚴重的失誤,遂趕在投標截止時間前 10分鐘遞交了一份書面聲 明,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。 開標時,由招標人委托的市公證處人員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,確認無 誤后。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。由于承包商 A 已撤回投標文件,故招標人宣布有 B、c、D、E 4家承包商投標,并宣讀該 4家承包商的投標價格、工期和其他主 要內容。 評標委員會委員由招標人直接確定,共由 7人組成,其中招標人代表 2人, 本系統(tǒng)技術專家 2人、經(jīng)濟專家 1 人,外系統(tǒng)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