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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道施工與既有管道交叉時, 應按設計要求進行, 當設計無要求時, 可參照下列規(guī)定進行處 理: 一、管道交叉處理的原則 1、排水管道施工時若與其他管道交叉,采用的處理方法須征得權屬單位和其他單位同 意。 2.管道交叉處理中應當盡量保證滿足其最小凈距,且有壓管道讓無壓管、支管避讓干 線管、小口徑管避讓大口徑管。 二、管道交叉處理的方法 在施工排水管道時,為了保證下面的管道安全又便于檢修、上面的管道不致下沉破壞, 應進行必要的處理。 1.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排水圓管在下,鑄鐵管、鋼管在上。上面管道已建,進行下面 排水圓管施工時, 采用在槽底砌磚墩的處理方法。 上下管道同時施工時, 且當鋼管或鑄鐵管 道的內徑不大于 400mm時,宜在混凝土管道兩側砌筑磚墩支承。 2.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排水圓管(直徑< 600mm)在下,鑄鐵管,鋼管在上,高程有沖 突,必須壓低下面排水圓管斷面時,將下面排水圓管改為雙